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在迤萨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24人,列席97人。
县委书记陈勇宏出席全会并作讲话。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州委九届六次全会、州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回顾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曾小关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保障红河县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州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是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王宁同志在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深刻分析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对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作出安排。赵瑞君同志在州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对全州持续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出了具体要求。陈勇宏同志对全县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提出要求,深入研判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科学部署今年重点任务,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全会指出,一年来,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协助县委全面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县实践,全县政治生态更加清朗,干事创业环境更加优化,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立根铸魂,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始终坚持履行监督为首要职责,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持续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能。始终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统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始终坚持稳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全链条绘制红河县实践新画卷。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淬炼干部队伍,着力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树立从山顶看山脚、从政治高地审视问题的政治监督思维,强化战略思考、战役组织、战术运用、战斗效果的“四战协同”,深化集中集成集束工作方法整治突出问题,增强监督与被监督“双向奔赴”的治理效果。
全会强调,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保障更显意义重大,纪检监察系统更须担当奋进。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州委九届六次全会、州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及县委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升腐败治理能力,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县实践,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县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第一,一以贯之学深悟透新思想,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牢政治方向。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县委“1153”工作思路,开展高质量监督,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一以贯之推动完善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与巡察、审计等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县实践,将“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县实践纳入巡察监督,绘制“清廉云南”建设新画卷。
第三,一以贯之一体推进“三不腐”,用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力量常在,聚焦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基建工程、招投标等领域腐败案件,坚决惩治政商勾连腐败。坚决严惩“蝇贪蚁腐”,坚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提升“通篇文章”质效,让共改共治、共建共立成为常态。
第四,一以贯之纠治“四风”树新风,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从严整治“四风”,重点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不正之风。推动常态长效,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决纠治“十种表现”,推动树立“十种鲜明导向”。涵养新风正气,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引领全社会形成崇尚清廉的良好氛围。
第五,一以贯之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进政治巡察,统筹开展“2+X”轮巡察,实现政治巡察全覆盖。强化基础支撑,优化巡察与其他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做实巡察整改,持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第六,一以贯之加强纪律建设,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持续普规普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遵规守纪,深化纪律建设成果运用,构建党委(党组)、纪委、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同向发力的责任格局。坚持严管厚爱,用活第一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第七,一以贯之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抓好改革任务落实,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提升核心业务能力,完善审查调查全过程评价体系,强化办案力量,推进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健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构建部门联动、信息沟通、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
第八,一以贯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锤炼至忠、至刚、至纯的精神品格。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加强能力建设,持续纠治机关政治亚文化。加强廉洁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马文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红河县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马文才开除党籍的处分。
会议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县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